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的通知

2020-02-17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的通知

 

各县(区)、淮安高新区、苏淮高新区科技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经济发展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有关通知精神,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科技管理工作相关流程,为各类科技型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联系服务机制

建立市科技局领导班子成员疫情防控工作联系机制,每名班子成员对口联系1-2个县(区)、园区和部分科技型企业,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现场了解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需求,积极协调,帮助解决。 

二、组织实施应急科研攻关

针对疫情防控相关的精准防控、快速检测、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资等,抓紧组织我市有关企业加强科技攻关,及时发布科技成果,征集承接转移转化企业,启动实施应急科研攻关项目,重点支持检测试剂、检测设备等可迅速运用于防控一线的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

三、加快拨付各类奖补资金

各县(区)要在2月底前完成2019年度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补助资金和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的下达。加快对2019年度首次申报获批、重新申报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补助资金的下达力度,力争3月底前下达完毕。并督促各县(区)按政策要求将配套资金同时拨付到位,增加企业创新投入,帮助企业渡过疫情难关。

四、缓解企业融资困难

优化“苏科贷”流程,实现业务线上办理,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中小企业,引导合作银行提高放贷效率,优先给予贷款展期或续贷。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而出现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做好分类汇总统计,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五、支持防控疫情新技术新产品研发

准确掌握生产疫情防控产品企业的研发进展情况,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实施联合研发攻关,在市重点研发项目上给予重点支持,力争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对企业申报的高新技术产品优先给予备案。各县(区)要主动掌握针对疫情防控有效的新技术、新产品,及时推荐和报送市科技局。

六、优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

全面实行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全流程网上办理,适当延长项目网络申报时间,做到业务办理“不见面”。对直接或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导致不能按期结题的,以及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开展的科研项目,适当延期结题。

七、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便利化

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微信群、QQ群,宣传申报政策、了解掌握拟申报情况、合理安排申报批次,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网上申报、受理、评审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服务。简化材料要求,交市科技局留存的企业纸质材料待疫情结束后延迟提交。及时下发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件和认定证书,确保企业尽快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政策。

八、支持减免在孵企业、创业团队租金等费用

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对在孵企业和创业团队适当减免租金等费用,对疫情防控期间,减免在孵企业租金等费用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对其运营情况评估的基础上,加大资金补助力度。

九、实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全流程网上办理

指导全市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innofund.gov.cn)进行申报,组织各评价工作机构在线开展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集中抽查等工作,全面实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各评价工作机构要通过网络、微信、QQ、电话等方式,做好业务咨询,加强政策解读,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十、推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无纸化”

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居民企业或个人,可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全程在线办理登记技术合同,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市生产力中心尽可能缩短注册审核与认定登记时间,为居民企业或个人提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电子版或邮寄等便利服务。

十一、做好高新区疫情防控工作

淮安高新区、苏淮高新区要加强区内企业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按《全市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指导企业分类有序复工,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对疫情防控所需医药品、器械、防护设备及相关物资的生产企业,要主动提供必要支持和保障。对因疫情而停产停工的科技企业,必要时采取金融支持、援企稳岗、缓交社保、减租减税等扶持措施。

特此通知。

                           

 

淮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