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大力支持和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通知

2020-05-28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大力支持和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通知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强化稳企业保就业的知识产权支持措施,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业吸纳就业作用,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支持和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增强做好知识产权服务业吸纳就业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知识产权服务业是知识产权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运用水平,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果,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具有重要作用,在吸纳就业,特别是吸纳知识分子就业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地知识产权部门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要充分认清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坚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举措,科学统筹资源,落实好“先上岗、再考证”政策和各地稳就业有关政策,把大力引导和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特别是吸纳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作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

二、加大知识产权服务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支持力度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要积极组织推进“先上岗、再考证”,鼓励符合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先行到专利代理机构就业,从事检索、咨询、翻译、研究、信息服务及技术支撑等工作,同步加强业务学习,充分利用考试和资格优惠政策尽早获取执业资格。鼓励承担省局高价值、战推项目的企业,积极从高校毕业生中吸纳知识产权人才,充实壮大企业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强化大学生就业前的能力提升,研究建立大学生知识产权实训基地,增加大学生对知识产权服务业了解,吸引优秀毕业生就业时选择知识产权行业。支持减免应届毕业生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前培训的相关费用。要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支持力度,南京、苏州、连云港市知识产权局要指导自由贸易区贯彻落实以告知承诺方式为开办专利代理机构提供便利,南京、徐州、常州、苏州、南通、镇江市知识产权局要跟踪督导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土地、房租、人才等优惠政策落实,南京、无锡、苏州市知识产权局要结合知识产权运营城市建设,积极向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助力服务机构发展。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知识产权服务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举措。

三、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吸纳就业政策的宣传推介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运用线上线下方式,面向本地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迅速启动相关政策的宣讲引导工作,使服务机构充分认清稳定和扩大就业不仅是履行应对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的社会责任,更是自身发展的重要基础,从而积极主动抓住吸纳高素质人才的机遇。要积极联系高校有关部门,在专场招聘会中,有针对性地吸纳获得优秀学生、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等荣誉和具有各类专长的优秀应届毕业生,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人才队伍素质。江苏省专利代理人协会、江苏省商标协会要主动加大对会员服务机构吸纳人才就业宣传推介力度,配合做好新就业人员教育培训、执业规范等工作,提高就业人才职业素养。省局将在组织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和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苏中•苏北行”活动中,加强“知识产权进高校”宣传,让服务机构、相关企业、广大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知识产权服务业吸纳就业相关政策。

四、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高校人才供需对接平台

省知识产权局将协调省有关部门,充分利用现有平台,采取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场招聘活动。线上:分别在中国国家人才网高校毕业生精准招聘平台(http://xyzp.newjobs.com.cn)、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91JOB智慧就业网(www.91job.org.cn)组织网上招聘会;线下:在省人才市场组织专场现场招聘会。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要督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按要求在指定网站完成招聘会相关信息发布,组织发动本地区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咨询、信息、运营、认证等服务机构积极参加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线上保证活动期间在线畅通,线下安排熟悉招聘工作流程人员现场提供咨询,确保招聘活动井然有序,取得预期效果。有条件的设区市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专场招聘活动,有针对性地吸引高校毕业生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就业,并将吸纳人才就业情况及时报省知识产权局服务处。

五、统筹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相关工作

2020年6月底前,省局将协调相关部门、高校,落实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要按照省局《关于征集2020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需求的函》有关要求,摸清本地区相关单位职位需求和岗位条件,及时汇总上报统计情况。要加强对相关县(市)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业吸纳就业相关工作的指导督促,细化相关工作内容,推动末端落实。6月24日前,将本地区推出的措施及实施情况汇总报送省局服务处。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取得重要成果要及时总结上报。11月10日前,将此项工作总结及吸纳就业人数统计表(见附件)报送省局服务处。省局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地方给予表扬,相关工作成效将纳入知识产权发展奖补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