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市级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苏淮高新区科技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工业园区、淮安生态文旅区经发局:
为提升我市研发机构的建设水平,根据2020年全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的统筹安排和《淮安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十百千”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淮科〔2016〕51号)要求,现将2020年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面向“433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盐化凹土新材料、食品四大优势特色产业,以及生物技术及新医药、智能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特优高效种植、特种绿色水产、特色生态休闲农业等现代农业;研发设计、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等科技服务业。
2.面向产学研合作:企业为主体申报,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建的研发机构和平台。
二、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功能定位。
2.重点支持建有企业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工业企业。
3.符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五有”要求:
有场地:有专门的研发场所,满足研发的需要,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有人员:有一支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
有投入:拥有一定规模(年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有稳定的经费投入,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
有装备:有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申报工程中心项目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100万元;
有研发业务能力: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上年度知识产权申请须1项以上。
三、有关要求
1.县区推荐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要求,需进一步加强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力度,提升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新建一批市级企业“两站三中心”。每个县区科技局(经发局)推荐上报的辖区内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量详见附件1。
请各县区科技局(经发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主动加强企业业务指导,确保足额完成推荐任务。重点从辖区内2019年度已建研发机构且填报年度江苏省企业科技活动统计报表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上高新技术企业中择优推荐。
2.申报材料:申请单位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填写淮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档报送至各县区科技局(经发局)。各县区科技局(经发局)初审盖章后,将纸质材料与电子档统一报市科技局科研机构与成果处。
3.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市科技局将根据申报情况,集中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认定。
联系人:市科技局科研机构与成果处 施俊
联系电话:83644156
附件:1.淮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荐名额
2.淮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
淮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