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充分发挥江苏省科技创新券引导作用,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降低企业创新创业成本,近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江苏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
此次出台的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中,省科技创新券的支持对象在原有在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基础上新增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入驻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的在孵创新创业企业以及支持期内县(市、区)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创办或合作的企业,或省科技副总任期内的合作企业。支持标准向苏北五市倾斜,对苏北地区单个企业一个年度内的支持总额由10万元增加到14万元。同时还探索省创新券服务承诺制,遴选一批条件好、体系全、流程规范的高校院所服务单位开展试点。试点单位对其提供的服务真实性给予承诺。企业在线选择相关服务,试点单位完成服务并对服务内容予以确认后,省创新券即可兑付,提高兑付效率。